关于对李旭东进行处分的决定
李旭东,学号:0711425。
该学员严重违背老子学院办学宗旨,违反不言政的基本原则,在社会网站撰写文章,自称为导师的学生,但又不听取劝告,观点张扬,我行我素。
现为严肃学风和纪律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其本人在社会上的一切言论与行为等,和导师及学院没有任何关系;如以后再有打着导师之名或学院学员之名推介自己的现象发生,导师和学院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。
请其他学员引以为戒!
老子学院
2014年01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