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《德道经》

道篇

第五十二章 治水

第五十二章 治水(8

 

上善治水,水善利萬物而有靜;居眾之所惡,故幾於道矣

居善地,心善潚。予善信,正善治,事善能,蹱善時

夫唯不爭,故无

 

:形聲。从水,台聲。本義水名。引申義:治水、整治、修治、治理。與“亂”相對。乙本作“如”,通行本作“若”。

句義:天一生水,水分陰陽。治水,陰水取陽,滌陰增陽。上善治水,上德治炁,其理相通。命體依賴水而生存,水是組成生命的重要基本物質。命體內百分之七十是水。地球上同樣分佈著大量的水,陸地和水的比例大約是20%80%。水即是生命最基本的支撐物質,組織成份。治水的方法就是“上善”。內外環境均有治水的問題。外環境的治水是使民眾能安居樂業,生生不息的保證。古人仰觀天文,俯察地理,內懷聖心,故格天地以風調雨順,五日一風,十日一雨。今人失道,多有旱澇不均,青黃不接之時。人體內環境的治水同樣是生命得以延續的保證。腎主水,壬陽水爲先天之本;癸陰水爲後天之精。腎水竭,則意味著生命的終結。聖人修身明德者,知水爲最佳載炁之品,煉精水以化炁,“水府求玄”、“水中取金”,提取保證生命長久的精華物質。

:《說文》:“審也,从青”。徐鍇《繫傳》:“丹青明審也。”另有安靜、靜止、平靜、安詳、安閑等義。通“淨”,潔淨;通“情”,真情;通“諍”,直言相勸,止人之失。“諍”又通“爭”,爭奪。《戰國策·秦策二》:“有兩虎諍人而鬥者”。甲本作“有靜”,乙本作“有爭”,通行本作“不爭”。水善才能利物,水善才能趨靜。“有靜”更合水之道性原義,安靜、淨靜、請靜,亦包含“不爭”的意思。性命之學,靜裏取真真才真。

乙本與通行本“眾”字後多一“人”字。

句義:把握並且實踐眾人所不願行之事,得訣而行則離道不遠。

:水深而清澈。  以下六“善”,言天然火候的把握,有爲意識的調節之訣。

乙本作“予善天,言善信”。通行本作“與善仁,言善信”。甲本僅作“予善信”。  :給予。施予,則言而有信。

:參見第二十一章註  修真學異構字,內藏性命雙修心法,與“踵”通假而用。第四十九章(5)有“虛而不淈,踵而愈出”,其“踵”與此處之“蹱”從帛書甲本原圖中可以辨清爲同一字,只是均更象“蹱”而非“踵”。乙本及通行本均作“動”。

句義:本段言天一所生之水,水爲雖然已經落入後天而具有陰陽屬性,但因爲其直接由天一所化生,上善治水而能使水善,陽水本靜,因此善水幾近於道,因而居止、言行、動靜皆合於道,是以聖人效法之。

:甲本作“靜”,參註。乙本及通行本作“爭”。  :《說文》:“異也”。又義爲過失、罪過怪、甚也。

段義道治身國,則以不動後天有爲意識爲用,抱元守一,守持天一未化生水之時,不陷於陰陽,不在二中相搏,守一不爭,一切向先天无爲轉化不落入後天,即沒有憂患。

〖註音〗

惡:wù音誤;潚:;蹱:zhōng音中。

【繁簡對照】

萬(万),靜(静),眾(众),惡(恶),幾(几),於(于),時(时),爭(争);義(义),與(与),處(处),僅(仅),從(从),書(书),圖(图),爲(为),動(动)。